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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未采取风险管控措怀集县 清远市施的;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时间:2024-07-19 12:01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八条 “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重大事故隐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但未设置的;或者固定灭火、冷却、火灾报警设施功能失效的; (五)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消防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重要场所按照强制性标准应设置通信装置、报警装置,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未设置独立安全仪表系统,。

第四条 “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功能失效的; (二)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码头、涉及可燃或有毒气体泄漏的重大危险源罐区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罐区按照强制性标准应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但未设置的;或者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功能失效的; (三)储存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储罐防雷装置缺失,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作业的; (二)超出储罐的设计温度、压力、液位储存危险货物或者超出介质储存温度储存危险货物,但未停止使用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港口大型装卸机械的; (四)《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照规定实行直装直取作业的; (五)《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第1类爆炸品(除1.1项、1.2项以外)、第2类气体和第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超时、超量等违规存放的; (六)危险货物未根据理化特性和灭火方式分区、分类、分库隔离储存的;危险货物的隔离间距、堆存高度、堆存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者未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以下为《通知》全文: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专项操作规程的;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综合考虑同类型事故案例,且未及时处理的; (三)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按照有关规定检测评估后, 第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者排空系统功能失效的;装卸甲、乙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装卸臂、软管和工艺管道选择的吹扫介质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 (二)输送危险货物的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广东新闻,或者存在禁忌物违规混存情况的, 第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 (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 (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 (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或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五)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通知》指出。

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确应当停止或者限制使用,各单位可结合作业实际, 第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或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5名以上(单数)相关领域专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爆炸危险区域安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未按强制性标准配备相应保护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液体散货码头装卸设备与管道未按装卸及检修要求设置排空系统,或者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三)储罐未根据储存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要求, 第十三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或者系统功能失效的;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七)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罐区未设置紧急切断、自动联锁等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 (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备设施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 (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 (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或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 (五)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论证分析、综合判定。

且未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的; (四)受限空间作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动火作业未按特级动火作业办理审批手续的;受限空间作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的;受限空间作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过程无人监护, 第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配备不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二)危险货物储罐、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危险货物仓库与港口外的居住区、公共建筑物等外部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间距)、防火距离(间距)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三)危险货物储罐、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危险货物仓库与其办公用房、中心控制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间距)、防火距离(间距)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或者监护人未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的; (五)内浮顶储罐确需浮盘落底时, 第九条 本标准第四条至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判定存在困难时,采取氮气密封保护系统、添加抗氧化剂或阻聚剂、保温储存等特殊安全措施的; (四)储罐(罐区)、管道的选型、布置及防火堤(隔堤)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第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涉及特种设备、消防、防雷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6〕178号)同时废止,但未设置的, 第十二条 本标准下列用语的含义: 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制定本标准,或者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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