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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白狐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时间:2024-06-07 12:21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是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北京四中院将与天津一中院、雄安中院进一步强化沟通会商、资源共享、案例培育和人才交流,良好的生态环境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单国钧表示,最近三天的新闻大事,从联学共建、资源共享、审执质效、多元共治、联合调研、专业化队伍建设以及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更加紧密高效的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切实为提升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献计出力,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未来。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庆颐表示,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完) 【编辑:张子怡】 。

三地法院将共同促进审执质效的提高,雄安中院将以备忘录的签订为契机,审理了一批影响范围广、示范效应强、社会效果好的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件,三家法院共同签署备忘录,将司法实践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

北京四中院作为北京唯一一家挂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也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晓刚表示, 活动现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自觉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中新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 陈杭)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同时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加强环境资源立案、审判、执行协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环保法治宣传作用,创造更多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继续在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加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问题研究、深化环境资源立审执跨域协作联动、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引导等方面协同发力。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共同推进三地环境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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